發行日期:2009.07.30
第29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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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消息**************
8/1(六)慶生會
講員:以涵
領會:之聖
八月是豐吉生日吶,壽星說要去烏來玩…所以要拋棄我們
了,那星期六就是空城計啦…請問還有誰是八月生的呀?
可以讓我們慶生一下的…哈!
**************教會消息**************

8/1(六)愛式咖啡坊
一、流程
1:00 - 1:30會前禱告,提示。
1:30 - 2:15預備工作
2:15 - 2:30預備,招呼
2:30 - 2:40歡迎、詩歌-周興國傳道
2:40 - 4:00「壓不爛的草苺」-李玉瑛姐妹講座
4:00 - 5:00陪談、填寫回應表
二、同工分配:
開場與結束:周興國
招待:宋雅蘭、林慧美
器材:江之聖
兒童組:尤馨瑩、林彤芸
場地佈置:李素華、陳佑昌
吧台:董冀瑞、黃芊芊
陪談:其餘的弟兄姐妹皆為陪談員
三、其他
1. 請邀約親朋好友來參加,我們計畫用樓上場地。
2. 我們需要同工協助。
3. 會後陪談: 每一位皆是陪談員,請用禱告的心,
請找一位新朋友,自我介紹,問候,關心,留下資料。
請同工收取新朋友資料時,多看一下是否清楚,
若有e-mail,請量寫正確清楚。
目前e-mail是最方便做宣傳與聚會通知的方式。
4. 求神使用每一位成為福音的使者,向人分享神的愛。
**************聚會回顧**************
7/26(日)契友分享
上週聚會內容為契友分享,抽到最長籤;
第一個分享的就是我們最霹靂的霹靂阿傑…
第一個分享的就是我們最霹靂的霹靂阿傑…
士傑跟大家分享的是簡單的法則(The Laws of Simplicity)這本書,
在這塊充斥著科技產品的世界,生命與生活雖然多了些豐富卻也
變得複雜,這時"簡單",就非常令人嚮往。其實是有些方法可以讓事
情看起來簡單一點,令人舒服一點。 有興趣的不妨可以看看這本
書"東西越少越簡單,我們就會越珍惜與重視我們所擁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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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就是小編我啦…
第二個就是小編我啦…
其實我的分享就是名片啦…就這樣…不想佔版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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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就是將來會成為超級律師的小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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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就是將來會成為超級律師的小鈞…
講法律絕不會讓人睡著的哦…
小鈞出的例子:沒來的可以看看自己的實力哦!!答案下期公布
在一個艷陽高照的日子裡,魯夫為了營救被捉住的火拳艾斯,
在一個艷陽高照的日子裡,魯夫為了營救被捉住的火拳艾斯,
正騎著心愛的跑得快,而後座則載著食神香吉士,往位於大直
的海軍總部駛去。為了趕時間,魯夫決定超速並且行駛於快車
道上,沒想到克洛克達爾竟然穿越分隔島,與迎面而來的魯夫
發生衝撞,克洛克達爾因而雙臂大量出血,一怒之下施展絕技
秒殺了跑得快,香吉士則失去了意識,至於魯夫因救人心切,
則是非常不爽地對克洛克達爾罵了一句:「死老賊!你死了也
不足惜!」,然後就頭也 不回地繼續他的救人行動。
問題:
(1)魯夫造成克洛克達爾受傷的情形,觸犯了什麼罪名?
1.傷害罪 2.傷害致重傷罪 3.過失傷害罪 4.過失致重傷罪
( 2 ) 克洛克達爾幹掉跑得快的情形,法律上稱作什麼?
1.殺人罪 2.濫殺動物罪 3.虐待動物罪 4.毀損器物罪
(3)魯夫後來對克洛克達爾叫囂的行為,有沒有犯法呢?
1.因為是正當防衛,所以不犯罪。
2.觸犯公然侮辱罪。
3.每個人有言論自由,所以不犯罪。
4.觸犯毀謗罪。
(4)事後,如果克洛克達爾為了求償而告上法院,應不包括下面哪種賠償?
1.營養補助費
2.精神賠償費
3.工作損失費
4.去醫院的計程車費
(5)香吉士能否向克洛克達爾索賠呢?
1.不行,因為肇事者是魯夫。
2.不行,因為香吉士並不是車禍事故的駕駛人。
3.可以,因為克洛克達爾也有過失。
(6)如果克洛克達爾要向魯夫索賠,最遲應該於何時為之?
1. 二年內
2. 三年內
3. 五年內
4. 十年內
(7)假設魯夫是在騎車的情形下發生上述案件,可否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險?
1.可以,因為確實有發生交通事故。
2.不行,因為魯夫是駕駛人。
3.不行,因為強制汽車責任險不包括機車。
4.不行,因為魯夫正在作違規行為。
問題:
(1)魯夫造成克洛克達爾受傷的情形,觸犯了什麼罪名?
1.傷害罪 2.傷害致重傷罪 3.過失傷害罪 4.過失致重傷罪
( 2 ) 克洛克達爾幹掉跑得快的情形,法律上稱作什麼?
1.殺人罪 2.濫殺動物罪 3.虐待動物罪 4.毀損器物罪
(3)魯夫後來對克洛克達爾叫囂的行為,有沒有犯法呢?
1.因為是正當防衛,所以不犯罪。
2.觸犯公然侮辱罪。
3.每個人有言論自由,所以不犯罪。
4.觸犯毀謗罪。
(4)事後,如果克洛克達爾為了求償而告上法院,應不包括下面哪種賠償?
1.營養補助費
2.精神賠償費
3.工作損失費
4.去醫院的計程車費
(5)香吉士能否向克洛克達爾索賠呢?
1.不行,因為肇事者是魯夫。
2.不行,因為香吉士並不是車禍事故的駕駛人。
3.可以,因為克洛克達爾也有過失。
(6)如果克洛克達爾要向魯夫索賠,最遲應該於何時為之?
1. 二年內
2. 三年內
3. 五年內
4. 十年內
(7)假設魯夫是在騎車的情形下發生上述案件,可否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險?
1.可以,因為確實有發生交通事故。
2.不行,因為魯夫是駕駛人。
3.不行,因為強制汽車責任險不包括機車。
4.不行,因為魯夫正在作違規行為。
最後補充:
近一兩年在動物保護團體的努力下,原本只罰行政罰鍰的
動物保護法,在符合某些要件的情形下,當有人再次(兩次
以上)發生遺棄或虐待動物的情形時,須承擔刑事責任(就是有
可能要坐牢),以符合先進國家保護動物生命權之原則。
**************小編的話**************
這星期其實過得還不錯,也有去看腳,結果呀…我竟然暈針
這星期其實過得還不錯,也有去看腳,結果呀…我竟然暈針
,星期一很開心的提早回家,然後就跟爸爸去中醫,醫生就
說,要不要針灸,我原本是會怕,因為我沒用過呀,可是有
針灸好的比較快,我就想說好吧,沒想到,第一針、第二針
、第三針怎麼暈的很厲害呀,後來就趕快拔掉針,醫生才知
道我還沒吃飯加上會緊張,所以就暈針啦。第二天再去看的
時候,就用滑灌…媽呀…痛死我了,我還是乖乖的用熱敷比
較實際。最近開始將會有人來接我包裝產品的工作,因為我
要開始做行政的工作了,不是要走了哦…不要誤會啦,我總
覺得是我說的不好、還是我不會教…總覺得我同事都不太會
用我的方法、也不太會記,說了一次再說一次感覺還是不懂
…害我好沮喪…不管如何,再看下星期我同事的表現啦…其
實當開始不做平常在做的事情時,總覺得有點不捨,明明已
經沒有很想再做包裝的工作,但是真的抽離的時候,還真不
習慣呢…不管如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恩賜啦…哈!!
哈哈...那隻貓頭是小編故意去拉他臉皮嗎?
回覆刪除唉呀呀,字真的小到有點看不見呢~~by firefox
回覆刪除how should i fix it??
素媛
回覆刪除不管是哪一種瀏覽器閱讀網頁,
你都可以按著鍵盤的Ctrl鍵不放再配合滑鼠的滾輪,滾上滾下,應該就可以抓出有放大與縮小的感覺~~試試看
WOW...這麼方便的小撇步
回覆刪除我以前都不曉得呢!!
非常適合我媽一類的使用者 :)
一直以為"指觸放大"是很fancy的功能
原來每台電腦都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啊~~
謝謝囉!!